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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10年课题的通知
2010-03-03     (点击: )

各部门:

根据上级通知,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10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部门及广大教职员工认真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科学研究要充分体现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以我国现代化建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体系建设中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同时注重推动传统学科、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研究,推进学科体系、学术观点、研究方法的创新,准确把握时代特征,增强科学预见性,着力推出代表国家水平的教育科学研究成果。

二、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设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基金课题,教育部重点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均有不同额度的经费资助。申报者要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参考资助标准,提出拟申请的资助额度,并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进行合理的经费预算。本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平均为20万元、一般课题平均为10万元,青年基金课题平均为8万元;教育部重点课题平均为3万元、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平均为2万元。实际资助经费额度以同级别课题经费资助标准为依据,根据评审结果为准。

三、教育科学规划涉及14个学科,课题申报者根据《课题指南》所列示的研究领域进行选题论证。招标课题申报者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投标申请·评审书》,届时需参加现场答辩;其他课题申报者填写《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课题申请·评审书》)。申报者根据所报课题的性质依照《课题申请·评审书》列出的学科分类代码填写相应学科,跨学科课题应根据主要研究内容确定所属学科。

四、《课题指南》中列示的招标课题名称即为研究题目,申报者不得自行命题、随意扩大和缩小研究范围。一般课题申报者可参照《课题指南》所提出的研究领域,自拟课题名称,鼓励反映国家需要和国际趋势的前瞻性性、创新性课题,不支持以编译著作、编写教材、编写丛书、编写工具书为直接目的的课题研究。

五、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要求在1-3年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应用性研究应在1年内完成,课题延期或调整人员须经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研究成果须符合学术规范,体现创新,有所建树。招标课题最终成果要求出版30万字左右的专著,在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和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上发表3篇以上的学术论文,并在学术界和实践领域产生重要的影响。其他课题最终研究成果必须包括研究报告和公开发表论文或著作,具体要求参见《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等。

六、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为国家财政支持的社会公益项目,资助在公共部门服务的教育科学工作者。为减少重复,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在研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负责人不得再申报新课题。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其他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其他项目或其他国家科研项目。不支持已有两个以上其他来源的在研项目的研究者再次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七、申报者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项处理和通报批评,并追究申报者所在单位的管理责任。

八、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2010年度课题指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投标申请·评审书》、《课题申请·评审书》及《活页论证》等)均可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onsgep.moe.edu.cn/>)和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单列学科教育学(网址:<http://www.npopss-cn.gov.cn/>)下载。申请书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要确保电子申报数据和纸质申报数据的一致性,基本信息不得遗漏。

九、其它具体要求:

1、课题论证活页须注明项目名称,课题设计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姓名和学校名称等相关信息。

2、学校申报截止日期和上报材料:学校申报的截止日期初定为:2010年3月19日,请严格遵守;《申请·评审书》需交一式3份(含1份原件),《申请·评审书》后所附的“课题设计论证”活页要与《申请·评审书》分开单独装订,报送7份,同时通过学校科研系统报送与《申请·评审书》和“课题设计论证”活页配套的电子版。重点投标课题不需填写《活页论证表》。

3、《申请·评审书》“经费”一栏按照表格内的要求填写,其中部分内容填写如下:

经费管理单位:天津交通职业学院

通讯地址:天津市西青区西青道269号

联系电话:022-87913719

开户银行:农行天津咸阳路支行

帐 号:020801040006840

其他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电话:87913719,内线:2219

E-mail:kyc2219@126.com

天津交通职业学院科研处

2010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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