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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联合学报关于对本刊发表论文进行评优的意见》的通知
2010-04-06     (点击: )

根据《职业院校联合学报关于对本刊发表的论文进行评优、奖励工作细则的几点意见》(津联合学报[2010]第1号)的精神,联合学报决定评选表彰优秀论文,以促进学报不断提高办刊质量和学术水平。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1.奖项设置:优秀学术论文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等奖项。

2.参评范围:参评优秀学术论文系指在当年本刊各期学报刊发的所有文章。

3.评选条件:优秀论文应在理论上有亮点、有深度、有创新、有突破。在实践上应用性、指导性较强,并被本院校或上级机关部门采用引用。凡被上级机关全文采用、被全国性综合学术机构或核心期刊全文转载者,为一等奖。凡被全国性综合学术机构索引并有创新和推广价值的为二等奖。对于高职成高教育、教学、管理和经济社会有指导意义的理论性文章或课题成果,可视水平定为三等奖。

凡出现抄袭论文和弄虚作假现象的院校或个人,并给学校及院校带来不良形象的人员,除给予严肃批评外,将免去本年度的在本刊的发表论文资格和参评资格。

4.评选程序:从2010年起,每年12月,由各院校和学报编辑部双重渠道提供参评人员和参评学术论文作者的推荐名单,经联合学报评审领导小组审核、评定,报编辑委员会审查批准后公布评选结果。

希望学院教师在提高教学质量的同时,及时总结教学经验,撰写学术水平较高的文章,报送发表,争取被评为优秀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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